EN 中文简体
首页 党群工作纪检工作

警示教育 合肥: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4-06-21浏览数:

一、芜湖市第四十中学、芜湖市三山中心小学违规互相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22年11月15日,芜湖市第四十中学、三山中心小学为参加三山经开区篮球联赛组队训练,经第四十中学校长龚成军同意,副校长鲁可宝安排用第四十中学办公经费宴请两校参赛人员,席间饮用白酒并配发香烟,截至案发时餐费未予报销。2023年5月6日,为答谢第四十中学之前的宴请,三山中心小学校长陈小飞邀请龚成军、鲁可宝等7人聚餐,三山中心小学共7人陪餐,席间饮用白酒并配发香烟,餐费以购买“六一”儿童节食品名义虚假报销。陈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成军、鲁可宝受到诫勉处理,其他参加公款宴请的党员干部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费用予以退缴。


二、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副部长刘利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4月、2022年1月,刘利广两次组织召集机场工作人员接受某文化传媒公司宴请并饮酒。刘利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费用予以退缴。


三、无为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二级警长缪来社酗酒闹事问题。2023年12月16日中午,缪来社应同事邀请参加喜宴,席间饮用白酒,当天晚餐,缪来社又继续饮酒。餐后,缪来社因支付出租车费用问题与出警民警、辅警发生争执,并伴有殴打、辱骂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缪来社因违反《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来源:合肥市纪委监委


相关推荐